中国医药教育协会2017年度医药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(第四批)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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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 根据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行业协会办联合下发《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整规办发[2007]3号)的精神和要求,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作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商会(协会),开展医药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工作。 经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与第三方评价机构——北京正信信用评价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商务部和国资委《关于规范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》(商信用发[2008]2号)和《关于行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商秩序[2009]7号)的要求,以本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为依据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开展了2017年度医药企业信用评价(第四批)工作。现将评价结果在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官网(wwwNaNea.org.cn)予以公示,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反馈意见。 公示期为20天(2017年11月1日—2017年11月20日)。公示期内,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,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通过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提交申诉材料,所反映的内容应该论据充分、实事求是。若申诉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,应加盖单位公章;若以个人名义提出,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和具体联系方式。 联系单位: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 联系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8号院(307医院内协会办公楼) 邮编:100071 电子邮箱:xinyongpingjiaban@126.com 联系人:张彦朝 联系电话:010-58449525 传真:010-57528237
附件:第四批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名单
中国医药教育协会 二○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:第四批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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